全國電子外牆掛招牌 判賠樓上住戶21萬 全國電子北市東湖店現況。黃哲民攝 字級:最小字型預設最大字型 分享到 Facebook分享到 Plurk分享到 Twit全國電子3c 全國電子破盤價 全國電子專賣店家電ter2016年02月12日00:02 全國電子北市東湖店於所在公寓3、4樓外牆懸掛招牌16年,3年前突遭這2層住戶提告索討租金,全國電子辯稱當年承租店面已獲林姓房東允許使用外牆,但高院認定外牆屬全體住戶共有,日前逆轉改判全國電子敗訴,應依2屋主持分比例各賠償12萬、9萬元定讞。 不過求償勝訴的張姓男子也不滿判決結果,受全國電子3c 全國電子破盤價 全國電子專賣店家電訪時直呼:「會讓天下大亂!」他認為大樓外牆應屬各戶專有,而非法官認定的全體住戶共有,質疑「那我也可以去找在同棟外牆掛招牌的店家索討招牌租金囉?」還要求鄰居若想比照這份判決向全國電子索討租金,「應付錢分攤我付出的訴訟成本,不能坐享其成!」 判決指出,位於台北市東湖路的全國電子東湖店,從1998年起向林姓房東承租所在5層樓公寓的1樓店面,除店門外牆懸掛一面橫幅招牌,另於同號門牌三、四樓外牆懸掛寬約3台尺、長約16台尺的直立式招牌。 2009年間,張男買下該棟公寓4樓登記在林姓妻子名下,入住後不滿陽台外牆遭全國電子懸掛招牌,擔心招牌內燈管線路走火引發火災,要求全國電子拆除招牌或支付租金均被拒,2013年7月與住了30年的3樓饒姓鄰居聯名提告,指全國電子無權佔用2戶專用外牆,應賠償法定最長可回溯5年的招牌租金共149萬餘元。 全國電子辯稱當年和林姓房東簽訂租約,ㄒ載明「因營業需求,得自行在外牆掛立廣告物」,且提告屋主長期未表達反對懸掛招牌,應已默許而不得變卦索賠,何況該店已在2014年2月主動拆除直立式招牌平息紛爭。 一審認定全國電子東湖店租用店面範圍不含懸掛直立招牌的外牆,林姓房東也無權擅自同意承租人使用外牆,全國電子擅自懸掛招牌已侵犯張家、饒家2戶「專有」外牆所有權,應賠償租金,但因提告屋主無法舉證當地招牌租金行情,又不願委託專業單位鑑價,故判全國電子免賠。 上訴後張男付4萬5000元鑑定費由法院委ㄒ託鑑價,認定提告日往前回溯5年該店附近同類規格外牆招牌月租為2萬元。全國電子質疑鑑價過高,指忠孝東路4段商業大樓外牆招牌月租才3000元,但高院仍依鑑價結果,認定全國電子東湖店5年未付招牌租金的不當得利共120萬元。 不過高院也認定公寓大樓外牆屬全體住戶共有,而非各樓層住戶專用,因此2提告屋主只能各請求該棟10戶的1/10租金,加上張家住不到5年,日前判全國電子須賠償張家、饒家各9萬、12萬餘元。全案定讞。(黃哲民/台北報導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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